投保须知
本产品由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大连市、青岛市、广东省、山东省、重庆市、深圳市、厦门市、天津市、河南省、湖北省、辽宁省、湖南省、黑龙江省、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吉林省、甘肃省、江西省、北京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西省、河北省、福建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温州市成立了33家分公司,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区域范围)。该产品由享安在线保险经纪(厦门)有限公司负责代销。
责任限额:
1、累计责任限额:120万
2、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20万
其中,每人每次事故责任限额:60万,医疗5万;
司法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除港、澳、台外);
适用主险条款:
《天安(备案)[2009]N81号-公众责任险条款》;
免赔额/率:
免赔300元后按80%赔付;
特别约定:
被保险人必须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否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支付方式:购买该产品,由投保人支付对应保费至享安经纪互联网平台(享安在线微信公众号)。 购买该产品,提供电子保单及电子发票,请至享安经纪互联网平台(享安在线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