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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真的很保险

时间:2018-02-23 09:00文章来源:互联网业务部

发布时间:20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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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还在沉浸于浓浓“年味”中的时候,保险行业却迎来了狗年第一个重量级的行业动态——“安邦被依法接管”

总资产近2万亿的安邦保险集团是建国以来保监会接管的规模最大的保险公司。一家以财产险起家,拥有包括财产险、人寿险、健康险、资产管理、保险销售、保险经纪等多块牌照的保险行业的“巨无霸”咋说被接管就被接管了呢?对于那些手里扔握着安邦保险寿险合同的我们来说,手里的这份合同到底是保障还是废纸呢?2018年的保费我们还要不要交呢?

别急,别急!听我慢慢说!


       一、安邦保险被接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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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保险被接管是具备法律依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44条,安邦保险出现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行为或现象。于是,安邦保险被接管了。

2017年6月以来,保监会根据监管工作安排,派出工作组进驻安邦集团,经监管检查发现,安邦集团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问题,保监会已依法责令安邦集团调整吴小晖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保监会依照法律规定,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有关部门成立接管工作组,全面接管安邦集团经营管理,全权行使安邦集团三会一层职责。接管过程中,接管工作组将积极引入优质社会资本,完成股权重整,保持安邦集团民营性质不变。

所以,安邦保险被接管这件事其实说明了以下几个问题:

 安邦保险内部管理和经营出现了问题;

 被接管并非保监会“心血来潮”的突然决定,而是经过了大半年的监管期;

 安邦是被接管而非破产倒闭,接管工作重点在于“重组”而非“清算”;

 安邦被接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根本权益,是为消费者负责而非为安邦“减负”;

 保险行业是一个监管非常严格的专业行业,保监会对保险行业中所有企业均是一视同仁而不会因其规模大小而去区别对待。


二、安邦保险被正式接管前的寿险合同是否依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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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保险是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44条而被接管的,但是144条中也有明确规定“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92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常见的寿险、重疾险(消费型/非消费型)、分红险、万能险,这些都是“人寿保险”范畴,保障期一般都在3年或以上期限,都在保护范围内。

所以,安邦保险被接管前所售出的所有“人寿保险”依然有效并依然具备相应的法律和保障权益。

其实,去年6月份以来保监会监管工作组的主要工作就是深入开展现场检查,强化公司现场监管,督促公司改善经营管理。目前,安邦集团经营总体稳定,业务运行基本平稳,保险消费者及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而且正式对安邦保险实施接管之后,接管不改变安邦集团对外的债权债务关系。接管期间,接管工作组将在监管部门指导下,依法依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公司照常经营,确保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依法维护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保护的,即使我们手上寿险保单承保的保险公司破产或是倒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这家破产或是倒闭的保险公司也是会有“接盘侠”接手的。所以在中国,保险真的很保险!!!

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保险最重要的是“量身定制”而非“慕名而去”,哪家保险公司的保险并不重要,重要的哪个保险最适合自己、性价比最优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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