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倍保青少版是一款兼具众多优势的产品:
覆盖面广、多次赔付、性价比高。
专为出生满30天至35周岁的客户设计,保障终身,病种涵盖范围广(105种重疾,55种轻症),多次赔付(重疾最高赔付3次,轻症最高赔付2次),科学人性化分组,更有重疾轻症双豁免及身故责任赔付保障。
近日,弘康人寿推出一款全新的重大疾病保险——弘康多倍保重大疾病保险!
项目 弘康多倍保重大疾病保险(青少版)
投保年龄 30天—35岁
保险期间 终身
重疾数量 105
6大高发重疾分组数 4
重疾赔付次数 3次
每次重疾赔付金额 100%基本保险金额
轻症数量 55
轻症分组 4
轻症赔付金额 30%基本保险金额
轻症赔付次数 2
间隔期 180天
保费豁免 首次重疾、轻症豁免后续保费
身故责任
18周岁之前:返保费
其他: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保费(男性30岁,保额30万,20年交) 6570元
其他 可组合购买多次赔付医疗险
一、病种涵盖范围广,105种重疾,55种轻症
二、多次赔付,重疾最高赔付3次,轻症最高赔付2次
发生不同组的重大疾病,最高可先后赔付3次基本保险金额;发生不同组的轻症疾病,最高可先后赔付2次30%基本保险金额,满足多次保障需求。
三、科学人性化分组,首次六大高危独立分布四组
重疾分组:恶性肿瘤、脑部疾病、心血管类、肾病及其他类,独立分布四组,不幸罹患一种,其他三组持续保障。
轻症分组:轻症种类行业领先,轻症分组精准
四、重疾轻症双豁免
被保险人如发生轻症或罹患重疾,剩余未交保费可全免,剩余保障责任按合同约定继续有效。
五、身故责任赔付
被保险人未发生重疾,且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疾病身故,可获得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
六、保障期限久
产品的保障期间为终身。
一、保费低保障高,覆盖105种重大疾病
保费最低仅需6元起,即可一整年享受覆盖105种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保障。
二、多组赔付,高额保额
105种重大疾病分组同多倍保重大疾病分组一致,最多可以先后赔付3组疾病费用,每组重疾仅赔付一个保险期间。某一组重疾可在免赔额以上、300万(累计)以内进行医疗赔付,且在一个保险期间内不限次数和病种。
三、报销范围广
在免赔额以上,对于需被保险人支付的与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相关的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均可报销(不限社保用药、可包括进口药)。
四、高龄可宽松续保
本产品最高可续保至105周岁;续保不受个人身体状况变化和理赔纪录影响。
一、身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则我们自被保险人身故的下一个保险费应交日开始,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后续应交纳的各期保险费至交费期限届满为止。
二、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全残,则我们自被保险人全残的下一个保险费应交日开始,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后续应交纳的各期保险费至交费期限届满为止。
三、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则我们自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之日的下一个保险费应交日开始,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后续应交纳的各期保险费至交费期限届满为止。
四、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则我们自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之日的下一个保险费应交日开始,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后续应交纳的各期保险费至交费期限届满为止。
结语:
以人为本,关注客户的实际保障需求,是弘康人寿研发和发展保险产品的初衷。“弘康多倍保重大疾病保险(青少版)”因其保障方面的突出优势,受到了众多客户的青睐。未来,弘康人寿将继续以客户为中心,推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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